搜尋結果:受益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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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48號 聲 請 人 林阿邁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25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1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蕭清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蔡沂倢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4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20 1 1000

2025-01-23

TPDV-114-除-48-20250123-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9號 聲 請 人 周順德 訴訟代理人 周育興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584號公示 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12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芳華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郭家亘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1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4-01-0031943 1 1000 2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4-01-0031944 1 1000 3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4-01-0031945 1 1000 4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4-01-0031946 1 1000 5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双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4-01-0031947 1 1000

2025-01-23

TPDV-114-除-9-20250123-1

司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催字第122號 聲 請 人 何定禧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受益憑證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 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 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菀茹           附表: 114年度司催字第00012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保誠金融基金 010025283 1 1000 附記: 一、聲請人請將附件之「公示催告注意事項」(含公示催告聲 請公告於法院狀)填妥後,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於網站 ,並於上開文件送達法院7個工作日後,自行至本院網站公 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二、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即主文第四項所示之期間)屆 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自行檢附本裁定影本及法院網路公 告全文,具狀向本院民事庭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 新臺幣1,000元。

2025-01-23

TPDV-114-司催-122-20250123-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0號 聲 請 人 周順德 訴訟代理人 周育興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599號公示 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12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芳華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郭家亘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1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2 1 1000 2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3 1 1000 3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4 1 1000 4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5 1 1000 5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利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6 1 1000

2025-01-23

TPDV-114-除-10-20250123-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38號 聲 請 人 張瑩洳 代 理 人 趙逸妮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前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466號公 示催告在案,因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於民國113年12月2日屆 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與法相符, 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蕭如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劉茵綺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38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1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16 1 1000 2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70 1 1000

2025-01-23

TPDV-114-除-38-20250123-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019號 聲 請 人 高玉琴 代 理 人 林泳呈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31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黃靖崴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林芯瑜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萬得福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7-01-0012929 1 1395.4

2025-01-23

TPDV-113-除-2019-20250123-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50號 聲 請 人 陳又瑄(原名陳韻如)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受益憑證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受益憑證,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813號 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於民國114年1月13日屆滿,迄 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本文,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謝宜伶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張韶恬

2025-01-23

TPDV-114-除-150-20250123-1

司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2426號 聲 請 人 徐玉容(即徐承祖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受益憑證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 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 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菀茹           附表: 113年度司催字第00242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00281-1 1 1000 002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00282-2 1 1000 003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00283-3 1 1000 004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00284-4 1 1000 005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00285-5 1 1000 006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00286-6 1 1000 007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00287-7 1 1000 008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00288-8 1 1000 009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00289-9 1 1000 010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00290-2 1 1000 附記: 一、聲請人請將附件之「公示催告注意事項」(含公示催告聲 請公告於法院狀)填妥後,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公告於網站 ,並於上開文件送達法院7個工作日後,自行至本院網站公 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二、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即主文第四項所示之期間)屆 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自行檢附本裁定影本及法院網路公 告全文,具狀向本院民事庭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 新臺幣1,000元。

2025-01-22

TPDV-113-司催-2426-20250122-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131號 聲 請 人 周謀式 代 理 人 陳易聰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二、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714號公示催告。 二、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於民國113年12月27日屆滿,迄今 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吳佳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簡 如 附表: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經建基金 11-D10-01-0001225-3 1 30000

2025-01-22

TPDV-114-除-131-20250122-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除字第85號 聲 請 人 方翠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63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24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趙國婕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程省翰 附表:                       114年度除字第8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1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萬全基金 01-D4-01-0042410-0 1 221.7

2025-01-22

TPDV-114-除-85-2025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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