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法庭錄音光碟
Date
2024-08-21
Case number
PKEV-113-港簡聲-12-20240821-2
Case category
港簡聲
Court
北港簡易庭
AI Analysis
Summary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港簡聲字第12號 聲 請 人 富百企業行 法定代理人 陳玟潔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聖達實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 本院112年度港簡字第198號),抗告人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 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31日本院第一審裁定,提起第二審 抗告,查本件應徵收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 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繳納,逾期未補,即 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1 日 北港簡易庭 法 官 尤光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1 日 書記官 伍幸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