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Date

2024-08-07

Case number

PTDV-113-司促-7097-20240807-1

Case category

司促

Court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AI Analysis

Summary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促字第7097號 聲 請 人 即 債權 人 億豪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唐念華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即債務人劉彥余間請求發支付命令事件,聲 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 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與相對人間有成立門號0000-000000號電信契約之釋 明文件(如:服務申請書)。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7 日 司法事務官 郭伊恩

Some content on this website is AI-generated and is for reference only. It is not legal advice.

Contact us: [email protected]

© 2026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