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Date
2024-08-02
Case number
TCDV-113-除-228-20240802-1
Case category
除
Court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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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28號 聲 請 人 凱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怡君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69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2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奕勛 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8 月 2 日 書記官 張祐誠 支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228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備考 (新臺幣) 001 陳忠義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神岡分行 112年10月31日 10,670元 QG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