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和解筆錄
113年度板小字第3198號
原 告 周芳如
被 告 黃昱淮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板小字第3198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
國113年10月14日上午11時40分在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和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江俊傑
書記官 陳君偉
通 譯 曾筠婷
到庭和解關係人:
原 告 周芳如
被 告 黃昱淮
和解成立內容:
一、被告願給付原告新台幣25,000元整(下同)。
給付方法:分五期,每月一期給付5,000 元。自民國113 年
1 1 月起(下同)起至114 年3 月止,於每月10日前各給付
5,000 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
期。由被告匯入原告中國信託銀行帳戶,帳號:0000000000
91,戶名:周芳如。
二、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
原 告:周芳如
被 告:黃昱淮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
書記官 陳君偉
法 官 江俊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林宜宣
PCEV-113-板小-3198-20241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