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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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2080號 聲 請 人 朱宗聖(即朱耀麒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445號公示催 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11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3   日          民事第九庭法 官 呂俐雯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3   日               書記官 吳芳玉 附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7NX4548620 1 24

2025-01-03

TPDV-113-除-2080-20250103-1

司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2456號 聲 請 人 許美妙(即陳雪梨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 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 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菀茹           附表:                   113年度司催字第00245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龍巖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621-5 1 288 002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587334 1 10 003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1264219 1 190 004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1NX1964853 1 84 005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8NX0039928-0 1 112 006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9NX0106915-2 1 22 007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0NX0163238-0 1 56 附記: 一、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7個工作日後,自行至 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二、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自行檢附 本裁定影本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 ,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三、申報權利期間請參照主文第四項內容。

2025-01-02

TPDV-113-司催-2456-20250102-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799號 聲 請 人 鄭雅方(即鄭乃嘉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22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29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曾育祺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月     日                 書記官 林祐均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799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1NX2373833 1 40 002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3ND3178600 1 1000 003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3NX2582753 1 209 004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4NX2978509 1 249

2024-12-31

TPDV-113-除-1799-20241231-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998號 聲 請 人 謝林笑妹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53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2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姚水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3  日                 書記官 吳華瑋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252027 1 162 002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530676 1 1 003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1207299 1 30 004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4NX2795978 1 8

2024-12-23

TPDV-113-除-1998-20241223-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673號 聲 請 人 張米年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04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本文,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九庭 法 官 張淑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翁嘉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宏碁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79NX0218291-2 1 130 2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622360 1 10 3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1299246 1 190

2024-11-29

TPDV-113-除-1673-20241129-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593號 聲 請 人 黃郁嘉(即江麗珠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02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桂英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                書記官 翁鏡瑄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593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145150 1 173 002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225679-2 1 300

2024-11-21

TPDV-113-除-1593-20241121-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552號 聲 請 人 賴惠卿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95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9月21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8  日          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杜慧玲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8  日                 書記官 陳玉瓊 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155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894459 1 10 002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1571370 1 190

2024-10-18

TPDV-113-除-1552-20241018-1

司催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公示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催字第1901號 聲 請 人 林素娥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 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 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           附表:                 113年度司催字第001901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3NX0000000 1 240 002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00000 1 9 003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 1 14 004 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 1 52 附記: 一、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7個工作日後,自行至 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二、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自行檢附 本裁定影本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 ,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三、申報權利期間請參照主文第四項內容。

2024-10-18

TPDV-113-司催-1901-20241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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