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72號
公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雷銀紅
上列被告因入出國及移民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
偵字第148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案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案被告因肇事逃逸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
自白犯罪(見本院卷第32頁),本院合議庭認為宜以簡易判
決處刑,爰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1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國隆
法 官 羅子俞
法 官 施俊榮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李昱亭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