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苗簡字第1231號
公 訴 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謝瑞益
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
3年度偵字第1555號)及移送併辦(113年度偵字第1556號),被
告於本院準備程序時自白犯罪(113年度易字第538號),本院認
宜改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謝瑞益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陸月,
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
,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編號3
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犯罪事實:謝瑞益明知甲基安非他命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條第2項第2款所管制之第二級毒品,愷他命、4-甲基甲基
卡西酮、2-(4-溴-2,5-二甲氧基苯基)-N-(2-甲氧基苯甲
基)乙胺、硝甲西泮、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α-吡咯烷
基苯異己酮均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3款所管制
之第三級毒品,不得非法持有,竟基於持有第二級毒品、持
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之犯意,於民國113年2月3
日起前3、4天,在新竹市經國路某舞廳樓下,以新臺幣4萬
多元之代價,向綽號「小不點」之人購買而取得如附表編號
1至6所示之物。嗣於113年2月3日下午5時26分至同日晚上6
時26分許,經警於苗栗縣○○市○○路000號旁鐵皮屋之愛車族
洗車場查獲,並扣得如附表所示之物,而查悉上情。
二、證據名稱:
㈠被告謝瑞益於警詢、偵訊及本院準備程序之自白。
㈡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搜索票、自願受搜索同意書、新竹市警察
局第二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毒品證物及初
篩照片、扣押物品清單、扣押物品照片。
㈢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勘驗筆錄。
㈣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證物檢驗報告。
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2項之持有第二
級毒品罪、同條第5項之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以上
罪。被告基於單一持有第三級毒品之犯意,自持有第三級毒
品愷他命、4-甲基甲基卡西酮、2-(4-溴-2,5-二甲氧基苯
基)-N-(2-甲氧基苯甲基)乙胺、硝甲西泮、甲基-N,N-二
甲基卡西酮、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時起迄至為警查獲時止,
以一持有行為持有數種第三級毒品,屬單純一罪。又被告以
一持有行為,同時觸犯上開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
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以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5公克
以上罪處斷。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無視於國家防制毒品危
害之禁令,竟非法持有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毒品,數量甚
高,足見其無視國家杜絕毒品犯罪之禁令,影響社會治安,
惡性難認輕微;兼衡被告前無經法院論罪科刑之前案紀錄(
參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見本院苗簡卷第15頁至第
16頁),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及持有毒品之動機、目的、
手段,暨其智識程度、生活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
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罰金易服勞役之折
算標準,以期相當。
四、沒收部分:
㈠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橘色圓形藥錠1包,經檢驗確含第二
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
附表編號2所示之淺橘色圓形藥錠1包,經檢驗確含第二級毒
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4-溴-2,5-二甲
氧基苯基)-N-(2-甲氧基苯甲基)乙胺、硝甲西泮成分,
有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證物檢驗報告存
卷可查(見偵1555卷第221頁至第227頁),均應依毒品危害
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銷燬之。又用以
包覆上開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所示毒品之包裝袋,其內
含有極微量之毒品殘留而無法析離,應整體視為扣案之毒品
,依前開規定,併予宣告沒收銷燬之;至鑑驗耗用之毒品既
已滅失,自無庸宣告沒收銷燬。
㈡扣案如附表編號3至6所示之物,均係查獲之毒品,且經檢驗
之結果均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有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
份有限公司毒品證物檢驗報告存卷可查(見偵1555卷第221
頁至第227頁),是該等扣案物既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
第2項第3款所定之第三級毒品,即屬不受法律保護之違禁物
,均應依刑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
否,宣告沒收之。另扣案如附表編號3至6所示毒品之包裝袋
,以現行之鑑驗技術,與殘留毒品難以完全析離,亦無完全
析離之實益及必要,自應整體視為查獲之毒品,一併沒收之
。至因鑑驗耗用之毒品既已滅失,自無庸宣告沒收。
㈢扣案如附表編號7所示之物,據被告供稱:我去購買毒品時會
帶著秤重,以防被騙等語(見本院易字卷第57頁),堪認為
被告所有、供本案犯罪所用,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之
規定,宣告沒收。
㈣至其餘扣案如附表編號8至13所示之物,依卷內現存證據,尚
不能認定與本案持有毒品之犯行有直接關聯,復非違禁物,
爰均不予宣告沒收。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1項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六、本案經檢察官蘇皜翔提起公訴、移送併辦,檢察官曾亭瑋到
庭執行職務。
七、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本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
起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8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陳雅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須附
繕本)。
書記官 陳建宏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8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
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
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五公克以上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1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 名稱 備註(檢驗結果) 1 橘色圓形藥錠1包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三級毒品4-甲基甲基卡西酮成分) 分析編號DAB8538(委驗單位毒品編號:B015-1) 橘色圓形藥錠共1包取1檢驗。 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10.19公克 淨重:9.249公克 使用量:0.078公克,鑑定用罄 剩餘量:9.171公克 驗餘總毛重約:10.112公克 檢出Mehtamphetamine、Mephedrone成分。 Mehtamphetamine純度:<1% Mephedrone純度:8.3% Mephedrone總純質淨重:0.767公克 (參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證物檢驗報告,見偵1555卷第221頁、第225頁) 2 淺橘色圓形藥錠1包 (檢出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第三級毒品愷他命、2-(4-溴-2,5-二甲氧基苯基)-N-(2-甲氧基苯甲基)乙胺、硝甲西泮成分) 分析編號DAB8539(委驗單位毒品編號:B015-2) 淡橘色圓形藥錠共1包取1檢驗。 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12.28公克 淨重:11.339公克 使用量:0.062公克,鑑定用罄 剩餘量:11.277公克 驗餘總毛重約:12.218公克 檢出Mehtamphetamine、Ketamine、25B-NBOMe、Nimetazepam成分。 Mehtamphetamine純度:<1% Ketamine純度:<1% 25B-NBOMe純度:<1% Nimetazepam純度:<1% (參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證物檢驗報告,見偵1555卷第221頁、第225頁) 3 白色結晶1包 (檢出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成分) 分析編號DAB8537(委驗單位毒品編號:B015) 白色結晶共1包取1檢驗。 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21.59公克 淨重:20.665公克 使用量:0.039公克,鑑定用罄 剩餘量:20.626公克 驗餘總毛重約:21.551公克 檢出Ketamine成分。 Ketamine純度:80.0% Ketamine總純質淨重:16.532公克 (參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證物檢驗報告,見偵1555卷第221頁、第225頁) 4 海賊王娜美黑底毒品咖啡包123包 (檢出第三級毒品硝甲西泮、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成分) 分析編號DAB8545、DAB8546、DAB8547、DAB8548、DAB8549、DAB8550、DAB8551、DAB8552、DAB8553、DAB8554(委驗單位毒品編號:B015-5) 海賊王娜美黑底混合包(內含黃色粉末)共123包取10檢驗。 DAB8545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3.71公克;淨重:2.399公克;使用量:0.408公克;剩餘量:1.991公克。檢出Mephedrone成分。Mephedrone純度:9.1% DAB8546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4.19公克;淨重:2.898公克;使用量:0.337公克;剩餘量:2.561公克。檢出Mephedrone成分。Mephedrone純度:9.6% DAB8547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4.13公克;淨重:2.841公克;使用量:0.36公克;剩餘量:2.481公克。檢出Mephedrone成分。Mephedrone純度:5.5% DAB8548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4.22公克;淨重:2.925公克;使用量:0.372公克;剩餘量:2.553公克。檢出Mephedrone成分。Mephedrone純度:6.7% DAB8549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3.93公克;淨重:2.622公克;使用量:0.335公克;剩餘量:2.287公克。檢出Mephedrone成分。Mephedrone純度:18.4% DAB8550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3.61公克;淨重:2.193公克;使用量:0.375公克;剩餘量:1.818公克。檢出Mephedrone、Methyl-N,N-Dimethylcathinone成分。Mephedrone純度:5.1%、Methyl-N,N-Dimethylcathinone純度:<1% DAB8551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3.34公克;淨重:1.972公克;使用量:0.397公克;剩餘量:1.575公克。檢出Mephedrone、Methyl-N,N-Dimethylcathinone成分。Mephedrone純度:10.4%、Methyl-N,N-Dimethylcathinone純度:<1% DAB8552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3.96公克;淨重:2.673公克;使用量:0.274公克;剩餘量:2.399公克。檢出Mephedrone成分。Mephedrone純度:5.5% DAB8553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3.62公克;淨重:2.326公克;使用量:0.307公克;剩餘量:2.019公克。檢出Mephedrone成分。Mephedrone純度:11.9% DAB8554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4.21公克;淨重:2.89公克;使用量:0.342公克;剩餘量:2.548公克。檢出Mephedrone成分。Mephedrone純度:9.9% 驗前總實秤毛重:464.55公克;驗前總淨重約:306.063公克:驗餘總毛重約:461.043公克。 依委驗機關囑託進行抽樣分析(共123包抽10),並依抽測結果(平均純度9.2%)推估Mephedrone總純質淨重為28.157公克 (參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證物檢驗報告,見偵1555卷第222頁至第223頁、第226頁至第227頁) 5 未開封彩虹菸8包 (檢出第三級毒品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成分) 分析編號DAB8541、DAB8542、DAB8543、DAB8544(委驗單位毒品編號:B015-4) 白色香菸菸袋(內含香菸)共8包取4檢驗。 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210.02公克 以甲醇沖洗 DAB8541檢出Nicotine、alpha-PiHP成分 DAB8542檢出Nicotine、alpha-PiHP成分 DAB8543檢出Nicotine、alpha-PiHP成分 DAB8544檢出Nicotine、alpha-PiHP成分 因送驗證物為無法均質之樣態,故實驗室無法進行純質淨重分析 (參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證物檢驗報告,見偵1555卷第225頁至第226頁) 6 已開封彩虹菸1包(9支) (檢出第三級毒品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成分) 分析編號DAB8540(委驗單位毒品編號:B015-3) 白色香菸菸袋(內含香菸)共1包取1檢驗。 取樣證物驗前實秤毛重:14.2公克 以甲醇沖洗 檢出Nicotine、alpha-PiHP成分 因送驗證物為無法均質之樣態,故實驗室無法進行純質淨重分析 (參台灣尖端先進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毒品證物檢驗報告,見偵1555卷第225頁) 7 電子秤1個 8 新臺幣2萬621元 9 APPLE手機2支 10 K盤(含刮卡)2個 11 分裝袋1包 1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金融卡1張 13 封口機1臺
MLDM-113-苗簡-1231-20250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