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通行權存在
日期
2024-11-25
案號
CCEV-113-潮簡-484-20241125-1
字號
潮簡
法院
潮州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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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潮簡字第484號 原 告 莊朝祝 訴訟代理人 李杰儒律師 被 告 潘榮錦 陳國鐘 黃君亮 周余貴海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周阿妹 被 告 塔卡納夫.璟榕 周余貴明 李有利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徐福妹 被 告 林以理 潘信義 李孝章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李德明 被 告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法定代理人 林秀娟 複代理人 郭律讌 楊芯容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通行權存在事件,因原告於最後言詞辯論 程序期日始當庭追加民法第788條之開路通行權,本院認事實尚 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民國114年1月9日下 午3時45分,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潮州簡易庭 法 官 吳建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薛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