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分期買賣價金
日期
2024-10-30
案號
CDEV-113-橋小-960-20241030-1
字號
橋小
法院
橋頭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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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橋小字第960號 原 告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黎小彤 訴訟代理人 高振洋 被 告 蔡嘉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分期買賣價金事件,本院原定於民國113 年10月31日下午4時宣判,茲因康芮颱風來襲,且依交通部中央 氣象署風雨預報資料,113年10月31日高雄市預計將進入7級暴風 圈,為避免因颱風延誤宣判時程,且本院心證已明,提前宣判對 當事人並無不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裁定提前於113年10月 30日下午4時宣判。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呂維翰 以上正本與原本相符。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30 日 書 記 官 陳勁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