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3-21
案號
CHDM-111-附民-416-20250321-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1年度附民字第416號 原 告 劉清緞 被 告 許瓊元 許進福 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111年度訴字第914號),經 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 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1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 鮑慧忠 法 官 巫美蕙 法 官 許淞傑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1 日 書記官 方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