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日期

2024-12-16

案號

CHDM-113-交簡-1652-20241216-1

字號

交簡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交簡字第1652號 聲 請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黃三豐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13 年度速偵字第106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黃三豐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 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所犯法條,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 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另補充量刑證據:①被告黃三豐女兒黃○○學生證影本②被告配偶身心障礙證明影本③清寒證明書④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97年度偵字第88號、100年度速偵字第1041號、104年度速偵字第3170號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二、本院審酌被告黃三豐曾於民國97年、100、104間均有過不能 安全駕駛之前案紀錄,且駕駛執照也早遭經註銷,卻無照又再犯不能安全駕駛罪,且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85毫克,並因交通違規而遭查獲;並審酌被告所駕駛交通工具為普通重型機車,及其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兼衡其自述高中肄業之智識程度、職業工,經濟狀況清寒,其妻子為輕度殘障(第7類),並有就讀高職之女兒須扶養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 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陳立興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怡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20日內,表明上訴理由,向 本院提起上訴狀(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書記官 許雅涵 附件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速偵字第1065號   被   告 黃三豐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黃三豐於民國113年11月4日11時許,在彰化縣○○市○○路0段00號明義商行,飲用酒類後,先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至某址之機車行修理機車,再於同日13時許,自該處騎乘前開機車上路。嗣於同日15時56分許,行經彰化縣○○市○○路0段000號前,因未戴安全帽而為警攔查,經警發現其身上散發酒味,並於同日16時13分許,對其實施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測試,結果達每公升0.85毫克。 二、案經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清單: (一)被告黃三豐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 (二)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酒後駕車當事人酒精測定紀錄表。 (三)彰化縣○○○○○○○道路○○○○○○○○○○○○○號查詢機車車籍、證號查詢機車駕駛人。 二、所犯法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嫌。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8   日                檢 察 官 陳立興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1   日                書 記 官 王瑞彬 附錄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 能安全駕駛。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 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 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百萬元 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百 萬元以下罰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 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 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百萬元以下罰金。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