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0-07
案號
CHDM-113-簡附民-223-20241007-1
字號
簡附民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簡附民字第223號 原 告 莊雅筑 被 告 蔣永成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簡字第1873號妨害名譽案件,經原告提 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 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 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7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梁義順 法 官 徐啓惟 法 官 宋庭華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7 日 書記官 陳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