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25
案號
CHDM-113-附民-724-20241125-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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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724號 原 告 張琬晴 被 告 吳宗諭 上列被告因本院刑案113年度訴字第801號加重詐欺等案件,經原 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王素珍 法 官 陳怡潔 法 官 陳彥志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靖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