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詐欺等

日期

2025-03-26

案號

CHDM-114-訴-104-20250326-1

字號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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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訴字第104號 公 訴 人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許呈嘉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119 49、15033、15034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 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14年4月22日下午4時30分, 在本院第6法庭審理,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刑事第二庭 法 官 簡仲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林曉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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