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違約金
日期
2024-11-18
案號
CHDV-112-訴-686-20241118-1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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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686號 原 告 穩喬建設開發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廖國雄 被 告 江柏蒼 江偉銜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謝任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違約金事件,前經辯論終結,茲有事證尚待確 認、調查,爰依法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12月25日下午3 時30分於本院第31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李莉玲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謝儀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