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通行權等
日期
2024-11-01
案號
CHDV-112-訴-986-20241101-2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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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訴字第986號 上 訴 人 陳清傳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瑩圃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通行權 等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3年9月2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2規定核定為新台 幣165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6,002元,未據上訴人繳 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 本裁定送達後7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羅秀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 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 日 書記官 卓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