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
CHDV-113-司拍-206-20250124-1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拍字第206號
聲 請 人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施建安
上列聲請人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覃郁茹等二人
間拍賣抵押物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
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提出彰化縣○○市○○○段○○○○段0000○號之「最新」
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全部)。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4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