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31
案號
CHDV-113-司票-1929-20241231-1
字號
司票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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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司票字第1929號 聲 請 人 新鑫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闕源龍 上列聲請人新鑫股份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大魚兒企業有限公司等 三人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新鑫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 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補正相對人大魚兒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之最新公司資料及其法定代理人姓名及住居所資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