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贈與契約

日期

2024-12-25

案號

CHDV-113-訴-443-20241225-2

字號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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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443號 上 訴 人 黃浚佑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黃家珍、黃凡玲間請求履行贈與契約事件 ,上訴人對於民國113年11月26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3,398,226元,應徵第二審裁判 費新台幣51,99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 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以內逕向本 院如數補繳,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羅秀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卓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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