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贈與等

日期

2024-12-12

案號

CHDV-113-重訴-178-20241212-1

字號

重訴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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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178號 原 告 南投縣名間鄉農會 法定代理人 林隆波 訴訟代理人 曾彥哲 被 告 潘憶玄即潘金蘭 蕭杏宜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贈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2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羅秀緞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卓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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