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判決

日期

2024-11-28

案號

CHDV-113-除-199-20241128-1

字號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3年度除字第199號 聲 請 人 李淑鈴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3年度司催字第12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3年10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民事庭法官 詹秀錦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書記官 莊何江 股票附表: 113年度除字第000199號 編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號 001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077-NX-0106235-3 1 100 002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078-NX-0134489-1 1 10 003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202401-6 1 11 004 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080-NX-0306209-8 1 9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