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
日期
2025-02-26
案號
CHDV-114-司促-2023-20250226-1
字號
司促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促字第2023號 債 權 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代 理 人 陳正欽 上列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賴秋 蓮即陳巽邦之繼承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 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 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陳巽邦(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除戶戶籍 謄本及繼承系統表、全體繼承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及有無拋棄繼承之資料。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