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抵押物

日期

2025-02-04

案號

CHDV-114-司拍-11-20250204-1

字號

司拍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拍字第11號 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列聲請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因與相對人劉旭怡等三人間拍賣抵 押物事件,聲請人合迪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 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應補正之 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劉忠言(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之除 戶戶籍謄本及繼承系統表、全體繼承人之最新戶籍謄本及有無拋棄繼承之資料。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4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陳怡珍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