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3-20

案號

CLEV-113-壢簡-2201-20250320-1

字號

壢簡

法院

中壢簡易庭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壢簡字第2201號 原 告 陳映錡 被 告 謝任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原告就本院113年度金訴緝字 第12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113年度附民緝 字第20號),經刑事庭移送前來,本院於民國114年3月10日言詞 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48萬元,及自民國112年7月22日起至清償 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48萬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 得免為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一、按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一造不到場者,法院得依職權由 一造辯論而為判決,民事訴訟法第433條之3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經合法通知而無正當理由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爰依職權命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與訴外人「七七」、真實姓名年籍不詳暱稱 「七七」、劉泓君、莊盈縈、冉瑞頤、曾翊誌、何志宏等人所共組,3 人以上以實施詐欺為目的所組成之詐欺組織(下稱本案詐欺集團)之成員、莊盈縈、冉瑞頤等人基於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自民國111年8月至10月1日間,被告受「七七」等人指示後,復指示不詳之本案詐欺集團成員、莊盈縈、冉瑞頤等人,將DMT設備機台裝設於桃園市桃園區中山東路某處、冉瑞頤位於桃園市○○區○○路0段000號7樓之住處,並於前揭裝置期間,本案詐欺集團不詳成員透過該DMT設備,於111年8月2日起,以門號0000000000號行動電話,佯以告訴人陳映錡之女兒,向告訴人陳映錡佯稱股票投資輸了很多錢需借錢等語之詐術,取信於伊,致伊陷於錯誤,而於111年8月2日下午1時49分、111年8月3日上午10時24分分別匯款新臺幣(下同)38萬元、10萬元至訴外人陳文坤申辦之郵局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張庭瑋申辦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號帳戶,並受有48萬元之損害,爰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法律關係,提起本件訴訟等語,並聲明如主文第1項所示之內容。 三、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出任何聲明或 陳述。 四、本院之判斷:按因故意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 責任,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查,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有本院113年度金訴緝字第12號刑事判決書在卷可佐(見本院卷第4至109頁背面),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視同自認,則原告之主張堪信為真實,被告應對原告上開所受之損害,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又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又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5%,民法第229條第2項、第233條第1項前段、第203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件原告對被告之損害賠償債權,核屬無確定期限之給付,且以支付金錢為標的,並經原告具狀對被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該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於112年7月21日送達於被告(見附民卷第12頁)而生送達效力,被告迄未給付,自應負遲延責任。是原告併請求被告給付自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同年月22日起,依週年利率5%計算之法定遲延利息,核無不合,亦應准許。 五、綜上所述,原告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如主文第1項 之所示,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六、本件係適用簡易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判決,爰依民事訴訟法 第436條第2項、第38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就被告敗訴部分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並依同法第392條第2項規定,職權酌定被告供所定金額之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七、本件係依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免徵裁判費,且迄言詞辯 論終結前,亦未見兩造支出訴訟費用,惟本院仍依民事訴訟法第78條諭知訴訟費用之負擔,以備將來如有訴訟費用發生時,得以確認兩造應負擔數額。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0  日          中壢簡易庭 法 官 黃丞蔚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判決送達後 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0  日                書記官 陳家安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