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借款

日期

2025-02-21

案號

CLEV-114-壢司調-9-20250221-1

字號

壢司調

法院

中壢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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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調 解 筆 錄 114年度壢司調字第9號 聲 請 人 邱國維代 理 人 余席文律師相 對 人 鄧志榮代 理 人 廖慈怡律師代 理 人 黃健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壢司調字第9號返還借款事件於中華民國11 4年 2月21日上午10時 1分在桃園地方法院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 如下: 出席人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心蓉 法院書記官 藍姿靖 調解 委員 陳若蘭 朗讀案由。 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聲請人代理人 余席文律師相對人代理人 黃健淋律師 司法事務官宣示本件調解委員試行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繼承被繼承人邱美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 0000號)之遺產範圍內於民國114年3月3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30萬元,由相對人逕行匯入聲請人指定之帳戶(彰化銀行南崁分行,戶名:邱國維,帳號:0000-00-000000-00號)。 二、兩造就本件其餘請求權均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筆錄經當庭交閱均認無訛始簽名: 聲請人代理人 余席文律師 相對人代理人 黃健淋律師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1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中壢簡易庭 法院書記官 藍姿靖 司法事務官 李心蓉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4 日 書記官 藍姿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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