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2-05

案號

CPEM-113-竹北簡附民-20-20241205-1

字號

竹北簡附民

法院

竹北簡易庭(含竹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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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竹北簡附民字第20號 原 告 傅雨婕 被 告 黎翔坤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竹北簡第453號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 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 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5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江宜穎 法 官 崔恩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5 日 書記官 陳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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