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4-11-15
案號
CPEM-113-竹東簡附民-4-20241115-1
字號
竹東簡附民
法院
竹北簡易庭(含竹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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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竹東簡附民字第4號 原 告 黃千育 被 告 張馨予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3年度竹東簡字第65號妨害名譽案件,經 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 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前段,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楊數盈 法 官 劉得為 法 官 江宜穎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