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1-06
案號
CPEM-113-竹東簡附民-5-20250106-1
字號
竹東簡附民
法院
竹北簡易庭(含竹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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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竹東簡附民字第5號 原 告 BG000-A112152 訴訟代理人 黃傑琳律師 被 告 BG000-A112152A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3年度竹東簡字第150號案件,經原告提起 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 ,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 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6 日 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馮俊郎 法 官 王怡蓁 法 官 王子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6 日 書記官 廖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