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交通)
日期
2025-01-20
案號
CPEV-113-竹北小調-1598-20250120-1
字號
竹北小調
法院
竹北簡易庭(含竹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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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調 解 筆 錄 113年度竹北小調字第1598號 聲 請 人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藤田桂子 代 理 人 葉家秀 相 對 人 岳奇民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竹北小調字第1598號損害賠償(交通)事件 於中華民國114 年1 月20日下午3 時30分在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調 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出席職員: 法 官 林南薰書 記 官 陳佩瑩調解委員 蕭凱義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葉家秀、相對人岳奇民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4 年5 月3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 )60,000元。 二、兩造其餘請求拋棄。 三、程序費用各自負擔。 上列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下 聲請人代理人 葉家秀 相 對 人 岳奇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0 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竹北簡易庭 書 記 官 陳佩瑩 法 官 林南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0 日 書 記 官 陳佩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