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撤銷緩刑

日期

2024-11-25

案號

CTDM-113-撤緩-121-20241125-1

字號

撤緩

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撤緩字第121號 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陳宏新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妨害秩序案件,聲請撤銷緩刑之宣告(113 年度執聲字第103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陳宏新於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一一二年度上訴字六六號刑事判 決所受之緩刑宣告撤銷。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陳宏新因犯妨害秩序案件,經臺灣高 等法院高雄分院於民國112年5月25日以112年度上訴字66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下同)6萬元、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於112年7月6日確定在案。惟受刑人經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下稱橋頭地檢署)傳喚、命令執行保護管束,並以公示送達方式公告,均未向橋頭地檢署報到,受刑人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2第2款規定情節重大,爰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3第1項及刑事訴訟法第476條之規定聲請撤銷緩刑宣告等語。 二、按緩刑之宣告應撤銷者,由受刑人所在地或其最後住所地之 地方法院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為刑事訴訟法第476條所明定。受刑人之住所地在高雄市大社區,有其年籍資料在卷可憑,可認受刑人所在地在本院所轄之高雄市大社區,檢察官向本院聲請撤銷緩刑之宣告,本院當有管轄權,先予敘明。 三、按受保護管束人在保護管束期間內,應服從檢察官及執行保 護管束者之命令,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2第2款定有明文。又受保護管束人違反上開規定,情節重大者,檢察官得聲請撤銷保護管束或緩刑之宣告,同法第74條之3第1項亦有明定;其立法理由為:「因緩刑或假釋中交付保護管束,目的在藉此保安處分之執行,監督受刑人緩刑或假釋中之行狀與輔導其適應社會生活,期能繼續保持善行,以達教化或治療之目的。倘緩刑或假釋中受保護管束人違反前條規定應遵守之事項,其情節重大者,而不能達其教化或治療之目的,足見保護管束處分已不能收效,得為刑法第92條第2項及第93條第3項撤銷保護管束或緩刑之宣告或假釋之事由,檢察官及典獄長應聲請撤銷,爰增訂本條。」準此,撤銷保護管束或緩刑宣告之要件為「違反保護管束應遵守之事項,情節重大,而可認保護管束處分已不能收效」者,即足當之。 四、經查:  ㈠受刑人因犯妨害秩序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以112 年度上訴字66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6萬元、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於112年7月6日確定在案等節,有前開判決書與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此部分事實首堪認定。  ㈡受刑人於受前揭緩刑宣告確定後,經檢察官傳喚受刑人,將 受刑人應於112年12月12日上午10時至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橋頭地檢署(下稱橋頭地檢署)執行保護管束命令,指派員警於112年11月21日至受刑人之戶籍地即高雄市○○區○○○街00巷0弄00號為送達,惟未會晤受刑人,而依法將文書寄存於建國派出所,並作送達通知書黏貼該址門首以為送達,受刑人於112年11月19日入境,至112年12月5日始出境,有橋頭地檢署執行保護管束命令、送達證書、照片及受刑人入出境資訊在卷可按,惟其屆期受刑人並未報到身。嗣經檢察官以公示送達方式傳喚受刑人應於113年8月27日至橋頭地檢署報到,公示送達公告於113年7月18日張貼於橋頭地檢署公告欄,然受刑人仍未遵期報到等情,有橋頭地檢署公示送達公告附卷可稽。嗣本院確認受刑人之戶籍地址未變更,亦未在監押,惟出入境頻繁,有受刑人戶籍資料、在監在押紀錄表及入出境資訊附卷足憑,受刑人明知其受緩刑宣告並附條件,業經合法通知,始終未提出任何資料說明其何以未遵從檢察官之命令如期報到,且頻繁入出境,足認受刑人顯已無意遵守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2之規定,且情節重大,而可認保護管束處分已不能收效,構成同法第74條之3第1項撤銷緩刑宣告之事由。 五、綜上,受刑人復經本院函知就聲請意旨表示意見,亦未具狀 有所陳述,受刑人之程序權已獲保障。檢察官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3第1項規定,聲請撤銷緩刑之宣告,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六、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6條,保安處分執行法第74條之3第1項 ,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刑事第六庭  法 官 陳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5  日                 書記官 周素秋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