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日期

2024-12-06

案號

CTDM-113-易-375-20241206-1

字號

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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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易字第375號 公 訴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李秀雄 施明田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2年度偵字第23878 、24722、25309、2531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李秀雄、施明田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 起訴,而被告2人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犯罪,本院認為本件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君杰                   法 官 許博鈞                   法 官 孫文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莊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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