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日期

2024-10-28

案號

CTDM-113-簡-2403-20241028-1

字號

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3年度簡字第2403號 聲 請 人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錦梅 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 刑(113年度偵字第1048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吳錦梅犯持有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貳包,均沒收銷燬。   事實及理由 一、吳錦梅明知海洛因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第1款所 列之第一級毒品,不得非法持有,竟於民國113年5月17日23時29分前某時許,在不詳地點,以不詳方式,取得附表所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包而持有。嗣於113年5月17日23時29分許,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行經高雄市○○區○○路000號前,因行車不穩並隨地丟棄衛生紙,為警攔查,經警現場檢視上開衛生紙,發現內有如附表所示之白色粉末2包,當場查扣送鑑定後,檢出含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始悉上情。 二、訊據被告於偵查時矢口否認有何上開持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犯行,辯稱:扣案物品不是我的,警方不是在衛生紙那邊找到,是警方帶著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云云。經查:  ㈠員警於113年5月17日23時29分許,在高雄市○○區○○路000號前 ,發現被告騎乘車牌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行車不穩,並隨意丟棄菸蒂及衛生紙之事實,業據被告於警詢及偵查中供承明確,並有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清單各1份、刑案現場查獲照片、警車行車紀錄器擷取畫面及扣押物品照片共10張在卷可稽。又扣案之白色粉末2包,經送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結果確均含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含包裝袋2包,檢驗後淨重分別為:0.176公克、0.150公克)乙節,有該醫院於113年6月26日出具之鑑定書在卷可按,是此部分事實首堪認定。  ㈡被告雖以前詞置辯,惟被告於113年5月17日23時29分許,騎 乘普通重型機車至高雄市○○區○○路000號前,向路旁丟棄揉成一團之衛生紙,員警隨即攔查被告,並在衛生紙內發現白色粉末2包,此有現場查獲照片及警車行車紀錄器錄影擷取畫面在卷可參(見警卷第9、10頁),且當時為深夜,周遭並無其他人車經過,顯見該白色粉末2包確係包覆於被告所丟棄之衛生紙內,堪認扣案如附表所示之海洛因2包確係被告持有甚明。被告所辯,洵無足採。從而,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 ㈠核被告所為,係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1項之持有第一級毒品罪。  ㈡爰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無視於國家對於杜絕毒 品犯罪之禁令,觸犯本案持有第一級毒品犯行,應予非難;又被告除本案外,另有其餘犯行曾經判處罪刑之素行,此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考;兼衡被告否認犯行,本案持有第一級毒品數量非多;及其自述高職畢業之教育程度、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為貧困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 四、扣案附表所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2包(含包裝袋2只),經送 檢驗結果,均確含海洛因成分一節,業如前述;另用以包覆前開第一級毒品之包裝袋2只,因其上殘留之毒品難以析離,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應視同毒品,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沒收銷燬。又鑑驗用罄之部分,因已滅失,爰不再為沒收銷燬之諭知。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六、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 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李廷輝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8  日          橋頭簡易庭  法 官 陳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28  日                 書記官 周素秋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1項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 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 扣案物品名稱 數量 鑑驗結果 1 海洛因 1包 驗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驗前淨重0.189公克,驗後淨重0.176公克) 2 海洛因 1包 驗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成分(驗前淨重0.164公克,驗後淨重0.150公克)

本網站部分內容為 AI 生成,僅供參考。請勿將其視為法律建議。

聯絡我們:[email protected]

© 2025 Know9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