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承攬報酬

日期

2025-02-17

案號

CTDV-111-建-29-20250217-2

字號

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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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建字第29號 原 告 神工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姚如 訴訟代理人 林姿瑩律師 被 告 新盛生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原為新盛生技國際 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胤顏 訴訟代理人 羅閎逸律師 複 代理人 凃奕如律師 訴訟代理人 吳佩書律師 本件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原定民國114年2月17日下 午5時宣判,茲因案情繁雜,製作判決曠日廢時,爰依民事訴訟 法第159條規定,變更宣判期日為114年2月27日下午5時,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7 日 工程法庭法 官 許慧如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7 日 書記官 林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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