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
日期
2024-10-07
案號
CTDV-113-司催-150-20241007-3
字號
司催
法院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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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示催告 113年度司催字第150號 聲 請 人 朱妙弟即朱汪白楣之繼承人 朱妙珍即朱汪白楣之繼承人 朱佳汎即朱汪白楣之繼承人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 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 站之日起3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7 日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許智婷 附表:113年度司催字第150號 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001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6-NX-0330869-1 股票 1 228 002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6-NX-0359910-3 股票 1 96 003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7-NX-0385581-6 股票 1 55 004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7-NX-0426070-3 股票 1 3 005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8-NX-0463813-8 股票 1 76 006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536560-5 股票 1 50 007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0-NX-0657373-4 股票 1 55 008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7-NX-0572799-8 股票 1 135 009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7-NX-0630902-4 股票 1 9 010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8-NX-0686880-7 股票 1 205 011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79-NX-0789821-3 股票 1 175 012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080-NX-0937920-8 股票 1 182 013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79-NX-154360-6 股票 1 152 014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82-ND-337927-8 股票 1 1000 015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87-ND-591152-8 股票 1 1000 016 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87-NX-382163-0 股票 1 186 說明:聲請人請待本裁定公告「滿3個月後」,於屆滿翌日起算3 個月內(註一),自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註二),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註一) 如公示催告裁定所載申報權利期間為3個月,法院於民國( 下同)107年1月31日將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則申報權利期間於同年4月30日屆滿,聲請人須於同年5月1日起3個月內,即至遲於同年7月31日前(宜提前數日申請,以免期間計算錯誤而蒙受逾期的不利益)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 (註二) 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7個工作日後,自行 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