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應執行刑
日期
2024-12-17
案號
CYDM-113-聲-1119-20241217-1
字號
聲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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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119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林呈祥 現於法務部○○○○○○○○○○○執 行中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3年度執字第470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林呈祥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壹日。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林呈祥前因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案件,先後經法院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除附表編號5、7、8所列犯罪日期應分別更正為「112年7月7日」、「112年8月28日」、「112年6月26日」】,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7 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次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 判以上者,依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數罪併罰, 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 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 ;宣告多數罰金者,於各刑中之最多額以上,各刑合併之金 額以下,定其金額,刑法第50條第1 項前段、第53條、第51 條第5 款、第7 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查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先後經法院判決處以如附表 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及臺灣高等法院 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 ,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復以上開判決內容審酌欄之各項 基礎、均係違反洗錢防制法類型之同質性、行為所彰顯主觀 惡性與造成危害、比例原則及多數犯罪責任遞減,暨本院參 酌受刑人提出聲請書,表明請求就其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合併定應執行刑及對定應執行刑之刑度表示意見(附本院聲字卷)等節,定如主文所示應執行之刑,併諭知罰金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 條、第51條第5款、第7款、第42條第3 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7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慧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 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8 日 書記官 鄭翔元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共2罪) 有期徒刑1年1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07月06日 112年07月07日 112年07月03日 偵查(自訴)機關 雲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947號 雲林地檢112年度偵字第6947號 橋頭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9461號 最 後 事實審 法 院 雲林地院 雲林地院 橋頭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588號 112年度訴字第588號 113年度審金易字第11號 判決日期 113年2月21日 113年2月21日 113年2月29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雲林地院 雲林地院 橋頭地院 案 號 112年度訴字第588號 112年度訴字第588號 113年度審金易字第11號 確定日期 113年4月8日 113年4月8日 113年4月9日 備註 編號1至3由橋頭地院113年度聲字第76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洗錢防制法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10000元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12年4月20日 112年7月7日 112年07月07日 偵查(自訴)機關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273號 彰化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004號 彰化地檢113年度偵字第1004號 最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235號 113年度訴字第168號 113年度訴字第168號 判決日期 113年07月30日 113年09月26日 113年09月26日 確 定 判 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彰化地院 彰化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235號 113年度訴字第168號 113年度訴字第168號 確定日期 113年09月04日 113年11月05日 113年11月05日 備 註 編號5-6所示2罪,經法院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年6月 編 號 7 8 罪 名 洗錢防制法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8月併科新臺幣60000元罰金 有期徒刑1年2月(2罪) 犯 罪 日 期 112年8月28日 112年6月26日 偵查(自訴)機關 年 度 案 號 嘉義地檢113年度偵字第4526號 嘉義地檢112年度偵字第10403號 最後 事實審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90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599號 判決日期 113年09月30日 113年10月22日 確定 判決 法 院 嘉義地院 嘉義地院 案 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490號 113年度金訴字第599號 判決日期 113年11月06日 113年11月25日 備註 編號8所示2罪經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