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藥事法

日期

2024-12-02

案號

CYDM-113-訴-332-20241202-1

字號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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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332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王柔翔 上列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軍偵 字第2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因違反藥事法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 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吳育汝                   法 官 粘柏富                   法 官 孫偲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李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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