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日期
2025-02-21
案號
CYDM-113-金訴-523-20250221-1
字號
金訴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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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金訴字第523號 公 訴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鄭晉旭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 度偵緝字第30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理 由 一、本件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 訴,因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為宜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449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孫偲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1 日 書記官 李珈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