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日期
2024-12-10
案號
CYDM-113-附民-573-20241210-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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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573號 原 告 雷龍國際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靖彥 被 告 張嘉和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113年度易字第898號),經檢察官提 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2707號),嗣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 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之意 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進行, 然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損害賠償事件,因內容繁雜,非 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 前段,將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損害賠償事件移送本院之民事 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0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官怡臻 法 官 余珈瑢 法 官 陳昱廷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怡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