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險

日期

2025-02-21

案號

CYDM-114-嘉原交簡-1-20250221-1

字號

嘉原交簡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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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4年度嘉原交簡字第1號 聲 請 人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汪潔茹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13年 度偵字第1215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汪潔茹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 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 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除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如附件)犯罪事實一第 3行「4時許結束。隨即自同一地點騎乘無掛車牌」補充修正為「4時許結束,其明知已達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之程度,竟仍基於酒後駕車之犯意,隨即自同一地點騎乘無掛車牌」外,其餘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 二、核被告汪潔茹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前段之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 三、爰以行為人之行為責任為基礎,審酌被告明知酒精成分對人 之意識能力具有不良影響,酒後駕車對一般往來之公眾及駕駛人自身皆具有高度危險性,仍漠視自己安危及公眾安全,心存僥倖於飲酒後不久即騎乘機車上路,吐氣中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65毫克,參以被告犯後均坦承犯行,兼衡其於警詢時所陳之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見警卷第2頁),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程序法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 第2項。 五、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附繕本)。 本案經檢察官詹喬偉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1  日          嘉義簡易庭 法 官 鄭富佑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 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1  日                書記官 吳念儒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 能安全駕駛。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 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 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百萬元 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百 萬元以下罰金。 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 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 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百萬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13年度偵字第12150號   被   告 汪潔茹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 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汪潔茹於民國113年9月25日中午12時許,在位於嘉義縣阿里山 鄉山美村0鄰的某位朋友住處,飲用2瓶米酒加水,直到同日下午4時許結束。隨即自同一地點騎乘無掛車牌(原車牌號碼為000-000號)的普通重型機車上路,往位在嘉義縣○里○鄉○○村○○00000號的住所之方向行駛。嗣同日下午5時45分許,途經嘉義縣阿里山鄉山美村嘉129線12.3公里處時,不勝酒力,自撞路旁電桿,人車倒地受傷送醫,警察於同日晚間8時18分許,對汪潔茹施以吐氣中酒精濃度的測試,測得當時吐氣中酒精的濃度為每公升0.65毫克,始被查獲。 案經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被告汪潔茹自白上列全部犯罪事實,並有酒精測定紀錄表、呼 氣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書、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㈠㈡、警察之採證照片、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人自首情形紀錄表、A2類交通事故攝影蒐證檢視表、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被告之犯嫌足以認定。 被告汪潔茹所為,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不能安全駕 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 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致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7  日                檢 察 官 詹喬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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