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賠償損害
日期
2025-03-06
案號
CYDM-114-附民-61-20250306-1
字號
附民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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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61號 113年度附民字第588號 原 告 唐向吟 張立陞 被 告 SENG KUN YANG(中文名:孫昆揚)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869號加重詐欺等案件,經原告 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 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6 日 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張志偉 法 官 鄭諺霓 法 官 陳盈螢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6 日 書記官 方瀅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