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等
日期
2025-02-27
案號
CYDV-113-訴-542-20250227-2
字號
訴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訴字第542號 原 告 神說國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之婷 訴訟代理人 賴國欽律師 被 告 黃玉琴 訴訟代理人 林國一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22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4年4月9日下午3時30分,在 本院第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思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27 日 書記官 吳佩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