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償債務
日期
2024-10-14
案號
CYDV-113-重訴-56-20241014-2
字號
重訴
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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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訴字第56號 上訴人 郭文維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劉意文間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 民國113年9月18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 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8,805,000元,折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32 ,328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 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 ,逾期不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民事第三庭法 官 馮保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14 日 書記官 張簡純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