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日期
2025-01-14
案號
CYEV-113-嘉小調-1572-20250114-1
字號
嘉小調
法院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AI 智能分析
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572號 聲 請 人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淑惠 代 理 人 徐聖弦 相 對 人 李俊宏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小調字第157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下午3時3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 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書 記 官 江柏翰通 譯 池冠儒調解委員 朱燕文 黃秀敏 蘇杰鳴 侯錦英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徐聖弦 相 對 人 李俊宏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4年2月10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 27,000元。如逾期未給付加收違約金11,000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徐聖弦相 對 人 李俊宏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黃秀敏 蘇杰鳴 侯錦英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4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14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