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日期
2025-02-11
案號
CYEV-113-嘉簡調-1100-20250211-1
字號
嘉簡調
法院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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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簡調字第1100號 聲 請 人 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伯龍 代 理 人 黃靖雅 相 對 人 郭尚勤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簡調字第1100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1日下午3時1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 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書 記 官 江柏翰通 譯 池冠儒調解委員 朱燕文 楊瓊雅 盧文堂 蘇杰鳴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黃靖雅 相 對 人 郭尚勤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 43,000元。給付方法: 相對人於民國114年2月11日給付聲請人代理人現金10,000元完畢,餘款33,000元自114年7月30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按月於每月30日給付11,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按時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黃靖雅相 對 人 郭尚勤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楊瓊雅 盧文堂 蘇杰鳴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1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2 月 11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