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日期

2024-11-26

案號

CYEV-113-嘉簡調-897-20241126-1

字號

嘉簡調

法院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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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嘉簡調字第897號 聲 請 人 江閨媚 代 理 人 唐繼周 相 對 人 高進欽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嘉簡調字第897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下午3時40分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 事調解處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書 記 官 江柏翰通 譯 池冠儒調解委員 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黃征雄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 請 人 江閨媚 聲請人代理人 唐繼周 相 對 人 高進欽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250,000元。 二、給付方法:自民國114年1月15日起至116年1月15日止,按月 於每月15日各給付10,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按時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三、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四、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江閨媚聲請人代理人 唐繼周相 對 人 高進欽調 解 委 員 朱燕文 黃秀敏 盧文堂 黃征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6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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