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日期

2024-11-28

案號

CYEV-113-朴簡移調-28-20241128-1

字號

朴簡移調

法院

嘉義簡易庭(含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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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調解筆錄                            113年度朴簡移調字第28號 聲 請 人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昕紘 代 理 人 謝景宇 相 對 人 王嫚鈴 陳香妮 上列當事人間113年度朴簡移調字第2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事件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28日上午11時24分在本院朴子簡易庭 朴子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 法 官 羅紫庭書 記 官 江柏翰通 譯 池冠儒調解委員 楊石旭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謝景宇 相 對 人 王嫚鈴 陳香妮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 201萬9,078元整。 給付方法:於民國114年3月28日前給付1萬9,078元,餘款200萬元自114年4月28日起至130年11月28日止,按月於每月28日前各給付10,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按時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 謝景宇相 對 人 王嫚鈴 陳香妮 調 解 委 員 楊石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 書 記 官 江柏翰 法 官 羅紫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28 日 書 記 官 江柏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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