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日期

2025-01-23

案號

FYEM-113-豐簡附民-31-20250123-1

字號

豐簡附民

法院

豐原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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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豐簡附民字第31號 原 告 黃天祺 被 告 張佳維 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113年度豐原金簡字第2號) ,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 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規定, 裁定移送本院豐原簡易庭。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刑事庭 審判長法 官 楊嵎琇 法 官 曹宗鼎 法 官 林冠宇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3 日 書記官 紀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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