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付貨款
日期
2025-01-22
案號
FYEV-114-豐補-20-20250122-2
字號
豐補
法院
豐原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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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豐補字第20號 抗 告 人 即 被 告 易速工數位模組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維瀚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隆利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抗告 人對於民國114年1月6日本院114年度豐補字第20號裁定提起抗告 ,惟未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 第1項、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 繳納,逾期未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豐原簡易庭 法 官 曹宗鼎 本裁定不得抗告。 以上正本與原本相符。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許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