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還補償金

日期

2025-03-03

案號

GSEV-114-岡司調-1-20250303-1

字號

岡司調

法院

岡山簡易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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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調 解 筆 錄 114年度岡司調字第1號 聲 請 人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法定代理人 陳彥良 代 理 人 張蕙纓 相 對 人 裴氏冰珠 上列當事人間114年度岡司調字第1號償還補償金事件於中華民國 114年2月26日上午09時40分在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岡山簡易庭岡簡 協商室1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書 記 官 顏崇衛調 解委 員 薛清正 到場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張蕙纓 到相 對 人:裴氏冰珠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伍萬玖仟壹佰柒拾參元。給付方 式:於民國114 年8 月15日前(含當日)給付,並匯入聲請人指定帳戶(帳號由雙方自行約定)。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請人代理人:張蕙纓 相 對 人:裴氏冰珠 調 解 委 員:薛清正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岡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顏崇衛 司法事務官 任士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3 日 書 記 官 顏崇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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